本规则适用于您使用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TCL”或“我们”)为您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具体以您使用单项产品或服务时的服务条款约定为准)过程中涉及的侵权投诉及申诉处理。
本规则根据《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最大程度保护知识产权等各项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平台行为秩序,本规则为您与我们缔结的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
1 我们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如果您认为我们向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有产品、服务、信息或资料对您的作品的使用已经构成版权侵权,请通过4008123456@tcl.com或我们的客服电话4008123456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版权侵权投诉程序予以处理。
2 权利保护通知
当您发现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内有关信息侵犯您合法权益时,您应事先向我们发出“权利保护通知”,我们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具体条件、措施和步骤如下:
2.1 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请该个人或单位务必以书面的方式向我们提交权利保护通知:
2.1.1 个人或单位发现我们网站利用网络服务侵害其合法权益;
2.1.2 个人或单位发现我们网站链接到第三方网站的内容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2.2 个人或单位应知悉并清楚:如果权利保护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保护通知提交者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上述个人或单位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我们建议该个人或单位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2.3 为了我们有效处理上述事务,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2.3.1 权属证明:对涉嫌侵权内容拥有商标权、著作权和/或其他依法可以行使权利的权属证明;
2.3.2 请充分、明确地描述确信被侵犯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并请提供非法登载该作品的第三方网址。
2.3.3 请指明涉嫌侵权的内容哪些部分侵犯了第2项中列明的合法权益。
2.3.4 上述个人或单位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2.3.5 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如指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出处,即:指网页地址或网页内的位置)以便我们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网页的所有权人/管理人联系。
2.3.6 请在权利保护通知中加入如下关于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我本人为所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利人;在我举报的第三方网页上登载的内容侵犯了本人相应的合法权益。“
”本人确认:如果本权利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我保证,本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我是所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利人,或,我已获授权,有权行使第2项中列明内容的权益。”
2.4 签署该文件,如果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加盖公章(应 确保每一页文件均签名或加盖公章)。
2.5 请您把以上资料和联络方式书面发往以下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TCL国际E城D3栋A单元9楼】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务部
邮政编码:518000
2.6 为了缩短您通知的处理时间,请您邮寄纸质版《权利通知》相关材料时附上存有电子版涉侵权URL地址的光盘或U盘。
3 反向通知
3.1 我们根据前述通知采取相关措施的,被采取相关措施的内容提供者或所有权人/管理人可以依法向我们发出关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反向通知。反向通知发出后,我们会根据情况并自行决定是否解除相关措施,且依法对该解除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3.2 请您务必以书面(传真或邮寄信件)的通讯方式向我们提交“反向通知”(除非有事先经我们同意,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通知)。您知悉并同意:如果您“反向通知”的陈述失实,您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您不确定您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利,我们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3.3 为了便于我们处理您的反向通知,请严格按照下述要求提供资料:
3.3.1 请指明被采取措施的信息或内容及其网址。
3.3.2 被采取措施内容的合法性证明。
3.3.3 具体的联络方式, 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若有)、地址、电话和邮箱。
3.3.4 请在反向通知中加入如下关于反向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我本人为该作品/该内容的合法权利人; 我有权或已获授权提供或刊登上述被移除的信息或内容。”
我(单位)确认:如果本“反向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我保证,本反向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我是该作品/该内容的合法权利人,或我已获授权或依法可以使用第2项中列明作品/内容。”
3.3.5 签署该等文件,如果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加盖公章(应确保每一页文件均签名或加盖公章)。
3.4 请您把以上资料和联络方式书面发往以下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TCL国际E城D3栋A单元9楼】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务部
邮政编码:518000
3.5 为了缩短您通知的处理时间,请您邮寄纸质版《权利通知》相关材料时附上存有电子版涉侵权URL地址的光盘或U盘。
3.6 同时,因您所提交的通知而可能产生的第三方对于我们的索赔要求,您同意补偿我们因此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我们为此支出的合理的律师费、差旅费、公关费用、商誉损失等。
3.7 除本协议内容外,您可以在相关版权保护页面(若有)依照相关指引向我们发出通知。
本规则适用于您使用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TCL”或“我们”)为您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具体以您使用单项产品或服务时的服务条款约定为准)过程中涉及的侵权投诉及申诉处理。
本规则根据《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最大程度保护知识产权等各项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平台行为秩序,本规则为您与我们缔结的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
1 我们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如果您认为我们向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有产品、服务、信息或资料对您的作品的使用已经构成版权侵权,请通过4008123456@tcl.com或我们的客服电话4008123456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版权侵权投诉程序予以处理。
2 权利保护通知
当您发现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内有关信息侵犯您合法权益时,您应事先向我们发出“权利保护通知”,我们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具体条件、措施和步骤如下:
2.1 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请该个人或单位务必以书面的方式向我们提交权利保护通知:
2.1.1 个人或单位发现我们网站利用网络服务侵害其合法权益;
2.1.2 个人或单位发现我们网站链接到第三方网站的内容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2.2 个人或单位应知悉并清楚:如果权利保护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保护通知提交者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上述个人或单位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我们建议该个人或单位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2.3 为了我们有效处理上述事务,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2.3.1 权属证明:对涉嫌侵权内容拥有商标权、著作权和/或其他依法可以行使权利的权属证明;
2.3.2 请充分、明确地描述确信被侵犯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并请提供非法登载该作品的第三方网址。
2.3.3 请指明涉嫌侵权的内容哪些部分侵犯了第2项中列明的合法权益。
2.3.4 上述个人或单位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2.3.5 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如指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出处,即:指网页地址或网页内的位置)以便我们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网页的所有权人/管理人联系。
2.3.6 请在权利保护通知中加入如下关于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我本人为所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利人;在我举报的第三方网页上登载的内容侵犯了本人相应的合法权益。“
”本人确认:如果本权利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我保证,本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我是所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利人,或,我已获授权,有权行使第2项中列明内容的权益。”
2.4 签署该文件,如果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加盖公章(应 确保每一页文件均签名或加盖公章)。
2.5 请您把以上资料和联络方式书面发往以下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TCL国际E城D3栋A单元9楼】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务部
邮政编码:518000
2.6 为了缩短您通知的处理时间,请您邮寄纸质版《权利通知》相关材料时附上存有电子版涉侵权URL地址的光盘或U盘。
3 反向通知
3.1 我们根据前述通知采取相关措施的,被采取相关措施的内容提供者或所有权人/管理人可以依法向我们发出关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反向通知。反向通知发出后,我们会根据情况并自行决定是否解除相关措施,且依法对该解除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3.2 请您务必以书面(传真或邮寄信件)的通讯方式向我们提交“反向通知”(除非有事先经我们同意,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通知)。您知悉并同意:如果您“反向通知”的陈述失实,您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您不确定您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利,我们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3.3 为了便于我们处理您的反向通知,请严格按照下述要求提供资料:
3.3.1 请指明被采取措施的信息或内容及其网址。
3.3.2 被采取措施内容的合法性证明。
3.3.3 具体的联络方式, 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若有)、地址、电话和邮箱。
3.3.4 请在反向通知中加入如下关于反向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我本人为该作品/该内容的合法权利人; 我有权或已获授权提供或刊登上述被移除的信息或内容。”
我(单位)确认:如果本“反向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我保证,本反向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我是该作品/该内容的合法权利人,或我已获授权或依法可以使用第2项中列明作品/内容。”
3.3.5 签署该等文件,如果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加盖公章(应确保每一页文件均签名或加盖公章)。
3.4 请您把以上资料和联络方式书面发往以下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TCL国际E城D3栋A单元9楼】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务部
邮政编码:518000
3.5 为了缩短您通知的处理时间,请您邮寄纸质版《权利通知》相关材料时附上存有电子版涉侵权URL地址的光盘或U盘。
3.6 同时,因您所提交的通知而可能产生的第三方对于我们的索赔要求,您同意补偿我们因此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我们为此支出的合理的律师费、差旅费、公关费用、商誉损失等。
3.7 除本协议内容外,您可以在相关版权保护页面(若有)依照相关指引向我们发出通知。